泰國:90后明星詐騙案暴露的數字貨幣監管隱患區塊鏈

                  零壹財經 2018-09-1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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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

                  事件起因是一個泰國組織于2017年6月接洽并游說芬蘭商人阿尼?奧塔瓦?薩瑞瑪(AarniOtavaSaarimaa),請他投資幾只泰國股票、澳門的一家賭場以及一種名為“龍幣”(DragonCoin)的新加密貨幣。

                  美妙的故事情節、獨特的異域風情、養眼的俊男靚女,近年來,泰劇在中國刮起一陣青春旋風。Jiratpisit是一個九零后小鮮肉,電視劇《結局》助他一舉成名。他目前參演的《My Dream The Series》也會于今年播出。然而,他看似順風順水的明星路卻被一起比特幣詐騙案阻斷了。

                  1. 明星參與的比特幣詐騙案

                  泰國犯罪稽查部門(CSD)近日提交了對6名8億泰銖(約2400萬美元)詐騙案涉案人員拘捕令申請,其中兩人為Jiratpisit的兄弟姐妹,Jiratpisit此前也曾被拘捕,交納200萬泰銖(約6萬美元)保釋金后被暫時釋放,但他目前仍面臨洗錢指控。

                  事件起因是一個泰國組織于2017年6月接洽并游說芬蘭商人阿尼?奧塔瓦?薩瑞瑪(Aarni Otava Saarimaa),請他投資幾只泰國股票、澳門的一家賭場以及一種名為“龍幣”(Dragon Coin)的新加密貨幣。該組織宣稱,龍幣一經發行,就可以在賭場使用。他們還將Saarimaa帶到澳門賭場,證明該計劃的合法性。報道稱,參與該計劃的Saarimaa總共向該組織轉讓了5564枚比特幣。

                  明星與資本市場向來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公司或項目需要借助明星的影響力在資本市場打出名氣,募集更多資金,而明星需要資本市場完成自身的財產增值。前有趙薇夫婦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罰,后有華誼因未完整披露子公司收入來源而遭到證監會警告,Jiratpisit涉嫌的這起比特幣欺詐案也是與泰國大力推行加密貨幣政策有關。

                  2.加密貨幣的創新分類

                  加密貨幣的定性一直以來都是業界爭論的焦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之前認定比特幣和以太坊是貨幣,而大多數ICO是證券,需接受監管控制,并受相關證券法的約束。日本證券業協會和日本金融廳擬將虛擬貨幣定性為金融商品,受金融商品交易法約束。而泰國則賦予數字資產一個全新的分類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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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初,泰國通過了一項全新的法律,將數字資產分成貨幣證券兩類,具體定性取決于加密貨幣的實際用途。根據《數字資產商業法令》,監管機構定義了兩種類型的數字資產:用作商品交換媒介時定義為“cryptocurrencies”(加密貨幣);參與投資或接收特定商品時定義為“digital tokens”(數字代幣) 。

                  與此同時,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布了數字資產交易指導方針的細節,要點如下:

                  1、市場監管機構預計約有10家中介機構申請營業執照,其中半數預計成為加密貨幣交易所,其余被確定為經紀公司和交易商。

                  2、泰國SEC將允許七種用于ICO的加密貨幣作為交易對進行交易,包括比特幣、以太坊、比特現金、以太經典、萊特幣、瑞波幣和恒星幣。

                  3、所有市場參與者,包括ICO發行方、數字貨幣交易所、經紀商和涉及數字資產交易的交易商,都必須在生效日期后90天內向SEC注冊。參與者開展數字資產業務還必須獲得財政部批準。

                  4、未經授權的數字貨幣的賣方以及設立未經授權的研討會以獲取加密貨幣投資的人,將被處以不超過交易價值兩倍或至少50萬泰銖的罰款。他們還可能面臨長達兩年的監禁。

                  泰國還推出了相應治理規則來管理允許實體參與的數字資產活動,包括(1)數字資產交易所;(2)數字資產經紀;(3)數字資產交易;(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數字資產相關的活動。泰國財政部也負責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注冊和執照頒發。

                  3.央行主導的1CO

                  (1)發放牌照

                  泰國當地時間7月24日,泰國財政部開始發放數字資產交易資格證,正在進行相關業務的公司和有意愿參與該行業的公司均可向泰國證監會(SEC)提交申請。一旦公司提交申請,SEC將在收到后的90天內將文件上交至財政部長,財政部長將在60天內對是否批準許可證作出決定。截至目前,泰國已有20家加密交易所注冊牌照,7家合法經營加密貨幣的公司。

                  (2)發行代幣

                  8月1日,泰國中央銀行——泰國銀行(BoT)發布監管公告,泰國銀行現在可以發行數字代幣,提供加密經紀服務,運營加密相關業務,并通過子公司投資加密貨幣。 然而,公告又重申,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仍然被禁止直接處理加密貨幣。雖然現在允許銀行建立加密分支機構,但禁止這些分支機構向其客戶和公眾提供與加密相關的服務,并且只能與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企業進行互動,子公司也被禁止向個人提供加密相關服務。

                  CBDC是由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其法定地位取決于政府法律法規。它包含兩種形式:“批發式”和“零售式”。前者應用于金融機構和市場,而后者面向普通公眾。

                  BoT在8月21日發布的新聞稿中透露,計劃開發的“批發式”央行數字貨幣(CBDC) 將借助R3 Corda平臺發布。R3 Corda是一種分布式賬本技術(DLT)平臺,適用于金融服務領域,只有系統許可的參與者才可訪問數據。

                  根據公告,泰國銀行正在與泰國盤谷銀行(Bangkok Bank)、泰國泰京銀行(Krung Thai)、泰國暹羅商業銀行(Siam Commercial Bank)、泰國泰華農民銀行(Kasikornbank)、泰國泰納昌銀行( Thanachart Bank) 、泰國大城銀行(Bank of Ayudhya)、渣打銀行和匯豐銀行八家金融機構合作,以推進CBDC項目。

                  CBDC第一階段會被用于銀行間資金轉賬,將于2019年第一季度完成。泰國央行稱,使用CBDC能夠降低銀行間交易成本、大幅減少交易處理和驗證時間、提高泰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效率。

                  4.創新背后的隱患

                  泰國政府及各地監管部門對數字資產的積極性深深觸及了本國人民,越來越多泰國人對加密貨幣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不法分子也隨之蠢蠢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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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據泰國《曼谷郵報》報道,一名男子和五名女子因欺詐投資加密貨幣指控被捕,他們涉嫌欺騙大眾投資加密貨幣,承諾高回報,然而并未付款。當地警方透露,這六名犯罪嫌疑人引誘大眾投資世界比特幣交易,聲稱可交易比特幣和以太坊等加密貨幣。該公司保證每天返還1%的資金,或在300天內最多返還300%。大概有1000人投資被騙,損失近1億泰銖。

                  而在小鮮肉Jiratpisit涉及的8億泰銖詐騙案中,泰國警方發現,涉嫌參與該案的還有曼谷銀行、暹羅商業銀行和開泰銀行。根據泰國相關法規,超過200萬以上泰銖的匯款,銀行員工應當向反洗錢機構匯報,但他們并未按照法規要求處理。

                  雖然泰國央行行長稱這起欺詐案件與數字貨幣交易過程無關,但這仍為數字貨幣在泰國的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對民眾來說,加密貨幣是一個充滿誘惑的陌生領域,銀行及其他監管部門應該擔起自己責任,幫助大家識破騙局。令人遺憾的是,在8億泰銖詐騙案中,銀行反倒成為罪犯轉移資金的幫兇,而且將加密貨幣分為證券和貨幣兩類,極有可能會出現監管真空的問題,這不僅會使泰國民眾對加密貨幣產生恐慌情緒,還讓投資者對泰國整體監管體系存有疑慮,將目光轉向其他國家,從而影響泰國在加密貨幣領域的整體布局。

                  5.結語

                  泰國是東南亞第二大經濟體,實行自由經濟政策,屬外向型經濟,過去幾年,得益于出口和旅游業的擴張,泰國經濟有所增長,但國內需求疲軟、家庭債務高企、工業產能過剩等問題仍制約該國經濟的全面復蘇。面對加密貨幣背后強大的資本市場,泰國自然想從中分一杯羹,競爭對手菲律賓已經開始著手建立自己的“加密谷” ,但菲不穩定的政局是其加密貨幣領域發展的一大阻礙。泰國若想在這次競爭中奪得優先權,除了頒布有利措施吸引資本流入,還要加強國內各方面的監管,雙管齊下,走出自己的創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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