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眼旗下公司不履行應盡義務被罰沒13.1萬觀點

                  觀察君 2025-02-0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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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貓眼現場科技有限公司因在營業性演出活動中,不履行應盡義務的行為,違反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七)項規定,被清遠市清城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沒收違法所得1.4萬余元,罰款11.7萬余元,累計罰沒13.1萬余元。

                  天眼查天眼風險信息顯示,近日,天津貓眼現場科技有限公司因在營業性演出活動中,不履行應盡義務的行為,違反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七)項規定,被清遠市清城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沒收違法所得1.4萬余元,罰款11.7萬余元,累計罰沒13.1萬余元。

                  天津貓眼現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張樂,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演出經紀、演出票務、演出組織、演出制作、演出行紀、演出代理、演出營銷、演出居間等,由天津甘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貓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持股51%、49%。


                  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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