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馬會員購物比普通用戶用券后花錢多,消費者質疑被“殺熟”觀點
日前,消費者劉文(化名)在一款社交平臺發文吐槽盒馬鮮生APP“大數據殺熟”,購買同樣商品且下單門店相同的情況下,X會員(盒馬升級后的會員)比普通會員使用優惠券后的價格更貴。
日前,消費者劉文(化名)在一款社交平臺發文吐槽盒馬鮮生APP“大數據殺熟”,購買同樣商品且下單門店相同的情況下,X會員(盒馬升級后的會員)比普通會員使用優惠券后的價格更貴。劉文稱普通用戶的優惠券會不定時發放,而辦理X會員后優惠券的派送次數反而變少。
就上述情況,盒馬售后客服人員解釋稱,X會員每周可手動領取6張專屬優惠券,普通用戶賬號則隨機發放優惠券。此外,記者調查發現,在第三方平臺下單盒馬商品時,可領取平臺優惠券進行抵扣,部分商品價格低于盒馬APP。13日下午,盒馬鮮生相關負責人回應新黃河記者稱,“盒馬在第三方平臺的定價是統一的,優惠券屬于平臺的補貼活動”。該負責人對“大數據殺熟”一事予以否認,“差價問題,情況不同需要具體分析,在假日或節點的營銷活動會派送優惠券,營銷節奏根據情況是會有變化的。”該負責人未正面回應優惠券發放規則。
網友反映:X會員價比普通用戶用券后價格還貴5元
劉文起初在盒馬購買零食、海鮮、啤酒等,后因認可其有機產品和注重食品安全,便額外花錢升級了盒馬的X會員。截至目前,她已經連續使用了五年。
前段時間,劉文在一次購物中發現,對比自己的X會員賬號和家人的普通用戶,購買同款商品,X會員價比普通用戶用券后價格貴出了5元。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劉文告訴記者,“家人的賬號不是X會員反而總有優惠券,自己賬號充值X會員后優惠券派送次數反而減少了。”劉文稱售后曾建議她在會員日用自己賬號,非會員日用家人普通賬號。另一位盒馬X會員李冬女士告訴記者,“滿49元后部分商品的換購價跟X會員88折的價格差不多,讓人感覺充值X會員很不值當”。
除劉文外,不少用戶在社交平臺反映盒馬“大數據殺熟”現象,有用戶舉例,“同樣的手機、同樣的地點、同樣的APP、同樣的產品,盒馬會員日,會員88折打完價格與非會員一樣。”另有網友以一條400g到500g的鮮活清水鱸魚舉例,X會員價格為16.9元,普通用戶價格為9.9元,并發文稱“充了盒馬88會員,還不如普通用戶。”
記者調查:第三方平臺折扣價低于盒馬APP
12日,記者走訪濟南盒馬鮮生奧體國際城店,隨處可見推薦加入盒馬“X會員”標牌。推薦語寫著,“X會員越用越省,開卡僅需258元/年,預估年省1424元。”店內多處商品推薦牌上標注著“X會員”專項優惠價,現場一位盒馬X會員孫女士告訴記者,新推出的部分商品很多有會員優惠價格,結算時會顯示會員價,而對于線上APP的優惠力度,孫女士稱沒有過于關注。而現場另一位非X會員消費者表示,“線下門店的部分商品晚間會打折,相對于會員價還優惠,沒必要特意充值會員。”
記者分別用盒馬X會員用戶、普通用戶、新用戶三種賬號對比價格,發現在非會員日,除部分會員價商品,X會員賬號與普通賬號價格大致相同,而新用戶享有前三單免運費的優惠政策,部分商品顯示新人優惠價格。此外,記者調查發現,第三方外賣平臺可領取平臺優惠券進行抵扣,部分商品價格低于盒馬APP。對此,13日,盒馬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盒馬在三方平臺的定價是統一的,餓了么平臺每個月定期有商品的補貼活動,屬于平臺活動,同時該負責人對“大數據殺熟”予以否認。
左為盒馬APP,右為餓了么平臺
此外,盒馬售后客服人員表示,不同地區、不同門店,商品價格不同,且部分商品會根據季節、運力情況,價格相應地調整。客服人員解釋稱,盒馬標含“X會員”標識的商品,加入購物車結算時會享受88折的優惠,非會員日時,部分商品也享有會員專享價權益,換購商品價格要以頁面顯示為準。而對于用戶指出X會員賬戶優惠券派送次數減少這一問題,盒馬售后解釋稱,X會員每周可手動領取6張專屬優惠券,普通用戶賬號則隨機發放優惠券。
優惠券發放規則能否透明?盒馬:營銷節奏根據情況會有變化,無法統一總結
線上平臺發放的優惠券的規則能否透明?哪些群體賬號會被派送優惠券?13日下午,記者針對優惠券的發放細則咨詢盒馬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對上述用戶遇到的差價問題作出解釋稱,沒有共性,情況不同需要具體分析,并解釋稱,“鱸魚的價格差可能是使用了7元新人券,其他或使用了省錢卡、新人券、品牌促銷券等,盒馬在節假日或節點的營銷活動時會發放優惠券,營銷節奏根據情況也會有變化,優惠券發放邏輯無法給出統一總結”。
山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研究員王元超指出,大數據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得企業能夠精準描繪用戶畫像,分析消費習慣,從而預測消費者的支付意愿。在這種信息不對稱下,部分企業可能利用算法優勢,利用信息差對黏性高、消費習慣穩定的用戶實施差異化定價。而對消費者來說,由于算法黑箱與數據私有化,用戶難以自證被“殺熟”,這暴露了數字時代權利保護的滯后性。
記者了解到,去年11月24日,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清朗·網絡平臺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將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列為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
北京市東衛(濟南)律師事務所蘭天律師指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不同用戶發放不同額度的優惠券本身并不一定違規,如果平臺優惠券或折扣券的發放規則公開透明,用戶明確知曉規則,才是合規的。”山東泉澤律師事務所金曉冬律師認為。
王元超認為,治理“大數據殺熟”,需多方合力。首先,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明確界定數據使用的邊界,推動建立算法透明機制。其次,推動技術倫理建設,引導企業合理使用大數據,平衡商業利益與社會責任。此外,企業也應更加關注消費者的長期忠誠度,而不是依賴大數據的短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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