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區塊鏈+版權”,那么金庸版稅有幾個億?區塊鏈
總的來說,區塊鏈技術的現世,給版權保護領域打開了大門,帶來了希望的曙光。盡管目前利用區塊鏈技術并不能真正解決版權領域的問題,但是隨著區塊鏈的發展,要想讓版權保護真正落地也未必不可能,區塊鏈這件武器具備很大的潛力,一旦被人們徹底發掘出來,未來可期。
金庸老先生去世,我們失去了一個武俠文學泰斗,他在武俠領域無可厚非可以被稱作第一。他的作品基本上都被翻拍成了影視劇,廣為傳播,還有很多其它商業活動也有金庸武俠的影子,世界基本上每一個華人或多或少都享受過金庸武俠帶給我們的歡樂。但是出現金庸武俠的地方卻未必有金庸版稅。
金庸被逃掉的版稅
曾有消息曝出,金庸的資產接近10億元,可這里面大部分卻都不是稿費。梁羽生曾經說過,在上個世紀的香港,沒有人能靠寫作掙到錢,金庸也不例外。金庸之所以沒有同時代的作家落魄,是因為他興辦了《明報》,當時他的大部分經濟收入都來源于此。
金庸寫作真正的稿費大約在4000萬元,常人看起來很多,但是與國外JK羅琳、斯蒂芬金動輒好幾十億美金的版稅相比,顯得非常寒磣。
金庸小說在中國已經是家喻戶曉,各個街頭坊間里、巷子里都流傳著金庸的武俠故事,很多商業活動場景都有金庸武俠元素,但卻很少有人付給金庸版稅。在盜版盛行的國內,早年間,大多數金庸讀者都是讀的盜版,這些錢都是金庸被逃掉的版稅。
曾有人統計過,半個世紀以來,若所有跟金庸武俠有關的商業活動都付給了金庸版稅,那么他的個人版稅可超過1000億元,是中國歷代所有作家稿費總和。
可是,那時候版權并沒有受到良好有效的保護。
知識產權面臨的困境
音樂抄襲、文章抄襲、影視劇抄襲……互聯網時代,每天有數以萬計的數字內容在互聯網裸奔,發現的未發現的抄襲事件頻發,各種版權問題層出不窮,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傳統版權保護存在以下三大痛點:
傳統版權登記流程
確權問題
想要控告別人抄襲你的作品,首要的問題就是如何證明你的作品是“你”的,這樣才有舉報的成功性。其中版權登記就是一種最有效、最具法律效益的證明原創方式,但是卻不是每個人都具備版本登記的經濟實力。
根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數據,文字和口述作品100字以下 100元,101-5000字 150元。而一篇1000多字的文章稿費也不過區區200元左右,若還拿出150元進行版權保護登記,怕是沒有人能消費得起。
其次,如上圖,由于技術限制,需要大量人力資源,導致傳統版權登記程序復雜且周期長,官方的審核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根本無法滿足網絡時代作品“產量多、傳播快”的特點。
高金錢成本、高時間成本讓許多自由撰稿人在版權登記上望而卻步。
用權問題
作品剽竊、抄襲等問題如今屢見不鮮,前有2014年瓊瑤阿姨致信廣電總局,舉報于正《宮鎖連城》抄襲自己的《梅花烙》,要求立即停播于正劇;后有今天,86版《西游記》總作曲許鏡清控告騰訊《西游記之女兒國篇》侵害署名權,要求刪除下架電影。
這些都是公眾人物,群眾對他們關注度非常大,自然有熱心網友幫他們打抱不平。可是互聯網還有成千上萬的不知名自由撰稿人,他們原創可能會被復制粘貼千萬次都沒有人發現,到最后就算作者發現,大家也分不清誰是原創,原作者想追究這么多人也無能為力。
除了抄襲,還有作品剽竊。這里剽竊指的是把別人的作品照葫蘆畫瓢,修改一番便當作自己的原作。這是版權保護的一大難題,剽竊作品很難有精準的判定界限,在文學中,當故事人物、情節、環境全部被改頭換面時,去判定剽竊就顯得非常復雜。
很多知識產權的原創人都有著“被逃”版稅的經歷,這是版權保護的陳年舊病,根據維權騎士發布的《2018Q2內容行業版權報告》,今年第二季度僅公眾號內容遭疑似侵權次數就超過了30萬次,互聯網作品侵權問題非常嚴重。
維權問題
原創者在維權路上也會碰到很多的挫折。首先維權渠道很少,當原創者發現有人抄襲作品時,找不到有效的渠道處理問題。當年瓊瑤阿姨控告于正抄襲時,先是向播于正劇的湖南臺控告,但是并沒有被理會,后來微博控訴也只是引起風浪,并沒有強有力的解決,最后瓊瑤寫信給廣電總局當局,才引起重視,成功維權。
其次,平臺投訴程序復雜,效率慢,當你的作品被copy到各個平臺時,這么多繁瑣且復雜的投訴程序,你根本沒有時間精力去一一去維權。一些小平臺的客服效率非常慢,加客服好友都需要花上好幾天,再加上磨磨蹭蹭地聊天回復速度,就已經消磨了你僅剩地一點維權耐心。
平臺訴訟無法有效維權,法律訴訟又成本更高。因此,大多數原創者選擇保持沉默,任由權利被侵犯。
“區塊鏈 版權”藍圖構建
區塊鏈基于數學原理解決了交易過程中的所有權確認問題,對價值交換活動的記錄、傳輸、存儲結果都是可信的。區塊鏈記錄的信息一旦生成將永久記錄,無法篡改,除非能擁有全網絡總算力的51%以上,才有可能修改最新生成的一個區塊記錄。
那么很顯然,我們可以根據區塊鏈的特點,結合版權保護的各個痛點分別去解決問題。
確權:一條龍版權保護
權威機構簽發可信時間戳,這是能證明數據電文在一時間點是已經存在的、完整的、可驗證的、具備法律效力的電子憑證,再通過標題、摘要、發布的時間、作者的名字等細節信息生成一個獨有的字符串,最后結合生成一個作品“身份證”。從作品產生到版權的每一次授權、轉讓,都能夠通過這個“身份證”被恒久的記錄和追蹤,不僅能夠優化創作者對作品的管理方式,同時也能夠為各類糾紛提供準確的司法取證。
用權:智能條款制定履約
很多媒體想向作品支付版稅,但苦于很難找到原作者,而作品“身份證”則是一個不可改變的、準確的原創證明,被記錄在鏈上。任何人都可以通過“身份證”找到該內容的原創作者,再利用智能合約進行授權條款的制定和授權流程的協商,版權費用的支付和授權的取得都可以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可以避免許多法律爭端。
維權:侵權證明與存證
在用戶提交維權需求后,利用智能合約針對被侵權版權作品的自動篩查和智能比對服務,可對作品全網轉載情況進行檢測,并在鎖定侵權事實后自動實現證據的抓取工作。所獲得的侵權證據能夠被進一步提交至區塊鏈系統實現證據固化,強化證據的有效性,形成不可篡改的電子證據。這樣節省了很多人力和時間資源,不用再去走程序繁瑣人工投訴渠道。
“區塊鏈 版權”的局限性
前面說到區塊鏈“不可篡改”的優點,其實這也是它的局限性。
根據作品登記法,“在登記后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作品登記機關應撤銷其登記”。可是區塊鏈并不能確保作品登記申請者和作品著作權所有者是同一個人,萬一作品被人搶先注冊,到時候原作者想要依法撤銷,但是區塊鏈卻是“不可篡改”。
若強行利用51%的算力決定權去進行數據修改,既耗費資源,又使得區塊鏈變成中心化的存儲,失去了它原本的意義。
總的來說,區塊鏈技術的現世,給版權保護領域打開了大門,帶來了希望的曙光。盡管目前利用區塊鏈技術并不能真正解決版權領域的問題,但是隨著區塊鏈的發展,要想讓版權保護真正落地也未必不可能,區塊鏈這件武器具備很大的潛力,一旦被人們徹底發掘出來,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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