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證設計的價值穩定條件分析及價格管理建議區塊鏈

                  火球財經 2018-10-2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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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

                  區塊鏈經過九年多的發展,“價值網絡”這一說法正在逐漸為更多的人所接受。但是對于目前的區塊鏈而言,這張“網絡”過于抖動,讓很多人,甚至是專業投資者都難以摸清“價值網絡”的內在“價值”

                  如今,幣價的劇烈波動已經成為區塊鏈具備更廣泛社會價值的一只“攔路虎”,這意味著需要對區塊鏈本身做更多的經濟思考,嘗試分析其通證價格的內在決定因素、達成價格穩定的條件等,而不能僅關注其極富想象力的技術外衣和“一夜暴富”的財富神話,讓區塊鏈淪為騙局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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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價值穩定條件的實質含義和研究范圍

                  (一)實質含義

                  價值,尤其是可交換的價值,是一種相對概念,價格則是其外在表現。價值轉移是對價值所有權的轉移,其交易達成則是以實現對價格認知的一致為基礎。區塊鏈“價值網絡”實際上就是對資產數字化之后,根據其資產的內在價值,形成交換價格,進而完成資產所有權的在線轉移。由于通證(即Token)公認是區塊鏈鏈上資產的數字化符號,因此,對區塊鏈價值穩定條件的研究,實際上就是對通證的價格決定基礎、交換條件等要素的研究。本文對通證定義如下:通證指在區塊鏈系統中發行的、特定資產或者權益的數字化表示。加密數字貨幣與通證之間有著明顯的不同,屬于無資產依托的信用或者“共識”,本文的討論除特殊指明外,均不包含加密數字貨幣。

                  (二)研究范圍

                  通證價值穩定應當包括內在穩定和外在穩定兩部分,內在穩定指通證具有真實的內在價值和與內在價值相結合的穩定機制;而外在穩定指通證與包含該通證的區塊鏈外部其他事物之間交換關系的穩定。因此,通證價值穩定條件的研究范圍包括通證的價格基礎、通證對法幣的價格穩定條件、通證對商品的價格穩定條件、通證對通證的價格穩定條件。

                  二、對各個價值穩定條件的分析

                  (一)通證價格決定基礎

                  按目前業界的共識,通證是區塊鏈鏈上資產或權益的數字化符號,因此,通證的內在價值是由其所代表的資產或權益決定的,其價格的簡單靜態計算公式為:

                  通證價格 =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通證數量┅┅公式(一)

                  從這個公式看,通證的價格與其所代表的資產或權益的總價值成正比,與通證自身的數量成反比,而通證價格的穩定邏輯則是通證數量的變化必須與通證所代表的資產或權益的總價值成正相關,這一點無論在通證發行之初,還是在通證存續的過程中,都非常重要。

                  (二)通證對法幣的價格穩定條件

                  研究通證對法幣的價格穩定條件,首先要看在無外幣,即只有國內單一法定貨幣的前提下,法幣的內在價值如何決定。按照貨幣發行量公式可以進行如下推導:

                  1.商品數量 * 平均價格 = 發行貨幣總量 * 貨幣流通次數

                  2.平均價格 = (發行貨幣總量 * 貨幣流通次數) / 商品數量

                  3.取倒數后,可得到以商品表示的貨幣價格:

                  貨幣價格 = 商品數量 / (發行貨幣總量 * 貨幣流通次數)

                  4.只考慮靜態價格時,公式簡化如下:

                  貨幣價格 = 商品數量 / 發行貨幣總量┅┅┅公式(二)

                  這個公式與靜態條件下的通證內在價格是一致的。

                  如果允許通證與法幣交換,則兩者的交換可以表示為:

                  通證價格 / 貨幣價格 = TT(Token 和 Tender的首字母)比價 ┅┅┅ 公式(三)

                  可見,當比價為1時,二者價格相等。實質上,比價的穩定就代表通證與法幣之間的價格穩定。由此,公式(三)可以演化為: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通證數量 = TT比價 * (商品數量 / 發行貨幣總量)

                  上述公式可以進一步代換為: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通證數量 = TT比價 *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參與投資的貨幣總量)

                  轉換后,得到:

                  TT比價 = 參與投資的貨幣總量 / 通證數量┅┅公式(四)

                  公式(四)其實揭示了通證與法幣之間價格不穩定的根本原因,盡管二者的價格最終都由其所能交換或代表的實質價值決定,但是從靜態角度看,時點的交換價格是由二者的數量對比決定的。

                  由此可以推斷,通證與法幣之間實現價格穩定的基本條件是,通證數量與參與投資的貨幣總量之間成同向等比變化。

                  這個結論擴展到有外幣的情況下依然成立,其實質只是可交換的貨幣對數量的增加,不改變其價格決定條件。

                  (三)通證對商品的價格穩定條件

                  上文論述中,已經推導出了商品的平均價格,公式為:

                  平均價格 = (發行貨幣總量 * 貨幣流通次數) / 商品數量

                  如果允許通證與商品交換,則兩者的交換可以表示為:

                  通證價格 / 商品平均價格 = TC(Token 和 Commodity的首字母)比價 ┅┅┅ 公式(五)

                  可見,當比價為1時,二者價格相等。實質上,比價的穩定就代表通證與商品之間的價格穩定。由此,公式(五)可以演化為: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通證數量 = TC比價 * (發行貨幣總量 * 貨幣流通次數) / 商品數量

                  只考慮靜態因素,并將其要素進一步代換時,其公式如下: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通證數量 = TC比價 *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可交換商品數量)

                  轉化后得到:

                  TC比價 = 可交換商品數量 / 通證數量┅┅┅ 公式(六)

                  公式(六)與公式(四)類似,從靜態角度看,時點的交換價格是由二者的數量對比決定的。由此可以推斷,通證與商品之間實現價格穩定的基本條件是,通證數量與可交換商品數量之間成同向等比變化。

                  (四)通證對通證的價格穩定條件

                  兩個通證之間如果能夠交換,則兩者的交換可以表示為:

                  通證1價格 / 通證2價格 = Tt(Token的首字母)比價 ┅┅┅ 公式(五)

                  根據公式(一),通證的價格為:

                  資產1或權益1總價值 / 通證1數量 = Tt比價 * (資產2或權益2總價值 / 通證2數量)

                  轉換后,得到

                  Tt比價 = ((資產2或權益2總價值 價值差)* 通證2數量) / (通證1數量 * 資產2或權益2總價值)= (通證2數量 / 通證1數量) ((通證2數量 / 通證1數量) * (價值差 / 資產2或權益2總價值))= (通證2數量 / 通證1數量)* ( 1 (價值差 / 資產2或權益2總價值))

                  整理后為:

                  Tt比價 =(通證2數量 / 通證1數量)* ( 1 (價值差 / 資產2或權益2總價值)) ┅┅┅ 公式(七)

                  可見,通證之間的比價關系稍微復雜些,通證1與通證2的比價,與其數量對比呈反向關系,而與其價值差呈正向關系。因此,其穩定條件為兩個通證的數量變化與其代表的資產或權益的變化之間產生的影響可以相互抵消。

                  三、對價格穩定條件的整體分析

                  總結上文,幾個主要公式如下:

                  通證價格 = 資產或權益總價值 / 通證數量┅┅公式(一)

                  TT比價 = 參與投資的貨幣總量 / 通證數量┅┅公式(四)

                  TC比價 = 可交換商品數量 / 通證數量┅┅┅ 公式(六)

                  Tt比價 =(通證2數量 / 通證1數量)* ( 1 (價值差 / 資產2或權益2總價值)) ┅┅┅ 公式(七)

                  上述公式雖然偏重靜態分析,但即便引入通證流通次數、貨幣流通次數等動態因素,實際上只是增加了分析變量、拉長了時間維度,但是結論本身的方向不會改變,因此,可以認為上述結論適用于動態環境。

                  綜上,可得出如下初步結論:

                  (一)在僅考慮通證本身的情況下,通證的價格由其所代表的資產或權益總價值與通證數量決定,價格穩定的基本條件就是資產或權益總價值與通證數量之間保持同向等比變化,因此,與貨幣管理相比,回籠、銷毀機制是目前以“算法”為基礎的通證經濟機制中特別缺乏的,沒有有效的回籠、銷毀機制,通證自身就無法保持穩定,因為其無法有效應對通證所代表的資產或權益本身的貶值或減少。如何設計與其所代表的資產或權益的特點、生命周期相匹配的通證產生和銷毀機制,是通證能夠實現內在穩定的基礎,但是目前市場上充斥的是大量不考慮上述因素的“把戲”。

                  (二)在允許通證與法幣之間交換的前提下,通證的價格穩定依賴于通證與參與到交易中的法幣之間的數量關系,在流動性充裕乃至過剩的條件下尤其如此,在實操中,保持穩定有兩種方法:一是按(一)的邏輯所確定的價格,實行限價交易而不允許競價交易,擋住多余的貨幣流動性,這一點可以通過區塊鏈內在的通證發行機制和交易所管理實現,而對線下的非法交易則不提供任何保護,甚至可以嚴厲打擊;二是增加有真實內在價值的通證種類的供給,通過通證種類的增加,擴大通證的總體數量,使多余的貨幣流動性可以有更多的釋放空間。本文所討論的通證,其本質更接近于債券,是對資產或權益的權屬關系證明,因此,具有明確資產或權益代表關系的通證,可以按照債券進行管理,但是需要與之相匹配的審批技術,而不能簡單照搬傳統的債券發行審核機制。

                  (三)在通證的價值具有更加廣泛的認可,以至于可以進行通證與商品的直接交換時,通證的價格穩定依賴于通證與參與交換的商品之間的數量關系,但是在實操中,通證與商品之間的關系可能比通證與法幣之間的管理更為困難,因為公式推導中雖然可以使用“商品平均價格”做簡化分析,但是實際交換卻依賴具體商品,雖然定價邏輯未變,但準確定價并不容易,取決于雙方交換意愿,也即供求關系。更合適的定價方式,其實還是在通證與法幣可交易的基礎上,以法幣為中間進行換算。

                  (四)通證與通證之間的價格穩定是最為困難的,與外匯市場一樣,通證間價格對比相當于貨幣間的購買力平價對比。當通證種類達到一定數量時,如果要每個區塊鏈系統在自身的資產、權益或者通證數量變化時,都能考慮與所有其他區塊鏈系統之間的抵消關系是不可能的,這非常類似于要各個國家放棄其自身的貨幣政策而一致以全球經濟為出發點共同制定貨幣政策,事實上是不具有實操條件的。通證與通證之間的價格穩定實際上只有通過法幣做為中間換算才可以解決,通證與法幣之間穩定了,才可能有通證之間的穩定。

                  (五)從整體分析的角度看,現階段通證價值穩定得以實現的條件為:

                  1. 通證基于其所代表的資產或權益,在合理的發行、回籠、銷毀機制下首先確保其自身的穩定;

                  2. 當需要與區塊鏈系統外部實現交換時,通證與法幣的合法交換是通證價格能夠穩定的前提,其與商品、其他通證的廣泛交換,實際上只有通過法幣居間折算才能實現穩定,跨鏈交易只是技術手段,不能解決價格波動問題;

                  3. 通證的價格現階段必須被嚴格管制,實行以真實鏈上資產審計和估值為基礎的限價交易,對于難以估值的,依然禁止其與法幣的直接交易,嚴厲打擊場外交易;

                  4. 按債券的管理理念,推動針對區塊鏈資產發行、存續的監管技術優化,引導其與資本市場的結合,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增加通證種類的供給,真正發揮區塊鏈技術給資本市場帶來的便捷優勢,推動資本市場的技術升級;

                  5. 加強對投資者的引導教育,規避“暴富”陷阱。

                  除此以外,其他的穩定方法,無論是資產抵押、錨定某個代幣等,或許在一定條件、范圍下有效,但是無法整體上解決區塊鏈價值穩定問題。穩定不僅限于價格的恒定,廣義上,速率穩定的上升或下降也屬于穩定的范疇,本文的結論同樣適用于廣義的穩定。這些條件在區塊鏈經濟模式由幼年走向成熟的過程中非常重要,要合理引導運用技術的人和為其投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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